2007年9月17号 中午 11点35分到45分之间 我的电脑被盗
典型的入世盗窃案
电脑购于2005年9月31号 当时价值8000元人民币 按照电子产品价值缩水和通货膨胀的影响 至少现值人民币4000元,数额上看,达到法定的盗窃罪标准
本案可定性为 刑事犯罪
一切都是巧合
我宁愿认为这一切都是上天刻意的谋划
事实上也只有上帝才能导演出如此巧妙的戏剧
……
1.早晨,我们寝室都在睡觉,在连续两天的高强度用脑之后,睡个懒觉并不过分
而我却没有这个自由,因为我还得在下午之前赶完要交给印刷场的《法轮》校对稿,我九点半起的床
(因果关系一:如果我不用校稿,我可能要睡到10点钟起来,然后去隔壁打会PS而不会发生以后的事)
2.接着大脑和眼睛高度配合,在将近11点的时候,我终于完成了工作
(因果关系二:如果我偷懒或者稍微的精力不集中,也不会这么快做完,也就不会发生以后的事)
3.工作做完,离吃饭还有半个小时时间,干吗呢?去隔壁转转吧,于是出门去隔壁,碰到隔壁同学法站长的朋友HR同学手拿一张光碟出来,我和他打了个招呼,随即进入隔壁寝室,此时,法站长正在自己的电脑上试用一款软件,我立刻对它有了兴趣,并要求借我一下,我在自己的电脑上也装一个用
(因果关系三:如果我没有去看法站长的电脑,而是看对面的刀锋玩的实况足球,也就不会发生以后的事)
4.法站长甚是热心,说软件刚被我碰到的HR拿走,并说赶紧出去叫他还来的急,话音未落,其早已箭步飞出,我紧随其后,在楼梯口,他大声的叫喊着HR的名字,但是似乎他以走远没有听到法站长的叫声,于是我说,算了吧,不要了,法站长并不死心,跑到楼道尽头的窗口寻找
(因果关系四:如果法站长没有这么热心的主动的去帮我借碟,我也不会把电脑拿出来,也就不会发生以后的事)
5.在窗口的叫喊当初并未有效,就在他要放弃的时候,却听到HR在楼下叫他,于是我顺利的拿到了这张碟
(因果关系五:如果不是HR也要返回来找法站长,我也不会拿到碟子,也不会发生以后的事)
6.拿到碟之后,我便回到寝室来取出电脑开始安装,但是因为我电脑光驱似乎有点老化,读碟非常慢,直到11:20的时候还没有装完第一张碟,同时,因为我又想打开一个电影,打算边看电影边等安装,结果导致了电脑暂时的死机,我强行退出光碟才得以恢复正常,随即,我又继续安装
(因果关系六:如果我的电脑光驱读碟能力再强一点,如果我没有想边看电影边装碟的想法,也不会在11:30该吃饭的时候还没有装完)
7.直到快11:30的时候,还没装完,于是发短信给正在上自习的LULU,说要稍晚一点,正在装碟,大概5分钟过后,收到lulu短信,说已到我们楼下,我回复:我马上下来。此时,寝室的老大刚给喜洋洋打了叫餐电话,于是我便问他一会要不要出去,他回复不出去,我嘱咐说我去吃饭,你帮我看着电脑,我就放在桌上了,他说可以。于是我便出门吃饭。
(因果关系七:如果我当时和往常一样,顺手给电脑上了锁,或者如当时闪过脑子的一个将电脑放到床上的念头,也不会发生以后的事)
8.直到我在12点20回来的时候,电脑已不在桌上,而老大对电脑丢了一事还并不知情


